房東

把這個月應繳的電話費帳單給了我們(我和楊翔,以及隔壁一個不熟的)

發覺

除了原有的 2M ADSL 電信相關費用之外

還多了兩行字.....

HINET 線上遊戲使用費 1440
HINET 遊戲橘子線上遊戲使用費 2000

.............

想也知道

1.楊翔(我同學)沒在玩網路遊戲

2.我玩網路遊戲,都是買月卡

3.他隔壁那個也說沒在玩

4.總不會有自己人笨到說用房東的帳單來購買的..

(大膽的假設,小心的求證)



不過去問房東的結果

房東一口咬定是我們幹的

還說楊翔隔壁那個嫌疑最大(因為他常常帶朋友回家)

然後我們都怒啦,明明就不是我們買的

硬說是我們做的

所以我們在此發誓,一定要把這個X人的身份給抓出來!!


待續一下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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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uboshi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